现将仁义镇永兴村8组杨芳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测绘结果予以公示,若对公布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测绘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厢镇灵和路9号三楼)书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测绘结果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附:公示表
农村房地一体测绘结果公示表
申请人 | 人口 | 土地坐落 | 四至 | 房屋结构 | 测绘宅基地面积 | 测绘房屋面积 | 备注 | |||
东 | 南 | 西 | 北 | |||||||
杨芳元 | 2 | 永兴村8组 | 杨芳元养殖棚 | 旱地 | 杨芳元房屋 | 张力房屋 | 砖木 | 111.35 | 30.05 |
1、根据土地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一户一宅进行确权登记。
2、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拨打(0835-7229060)
天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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