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梅代表:
您在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农村新建小区添置健身器材的建议》(第34号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全面摸排底数,建立需求清单。我们将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灾后重建、拆迁安置农村集中居住小区开展全覆盖排查,精准统计小区广场面积、居住人口、群众健身需求等情况,分类建立健身器材配置需求台账,确保后续添置工作精准对接、有的放矢。
二是积极争取资源,统筹资金保障。结合乡村振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体育健身器材配套项目和专项资金,同时统筹整合现有体彩公益金用于乡镇体育场地补短,目前已向各乡镇办理体育器材资金拨付工作,现要求乡镇开展体育器材新增、维修、更新工作。
三是科学规划配置,规范安装管理。根据小区广场空间大小、群众年龄结构等实际,科学选配适合老年人、成年人、青少年等不同群体的健身器材,做到实用、安全、便民。同时,明确器材管护责任,建立日常维护、安全检查机制,保障群众健身安全、长效使用。
四是丰富文体活动,提升生活品质。以健身器材添置为契机,引导群众科学健身、文明休闲,逐步扭转扎堆闲谈、沉迷麻将等现象,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健身器材添置安装,切实解决群众健身难、休闲方式单一问题,不断完善农村集中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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