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162500889423X5/2019-02220 | 主题分类 | 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8 |
文 号 | 无 | 主 题 分 类 | 文件解读 |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县委部署,推动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大众创新、万众创新活力,推动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川委办〔2018〕48号)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川办发〔2018〕8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返乡下乡创业实际,4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天全县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计划到2020年底,实现返乡下乡创业人数0.25万人,带动就业2万人以上,发放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0.1亿元以上,组织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200人/次以上,建立创业园区(孵化基地)1个,力争创建市级示范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树立25名以上的返乡下乡创业典型。
三、主要内容
方案涵盖了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原转业退役军人等创业可享受的各项扶持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站在创业者的角度,着重在工作责任主体和创业主体培育、稳岗就业、政府服务、创业载体建设、金融信贷、创业补贴、技能培训、创业服务、典型树立等多方面创新和细化了创业扶持政策。
四、相关解释
(一)返乡下乡创业者。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简称“返乡下乡创业者”)。
(二)加强返乡下乡创业载体建设。通过盘活闲置厂房、过剩商业地产等方式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创业场所。积极县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组建创业导师服务队伍,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团,设立“返乡下乡创业服务窗口”为返乡下乡创业者开展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诊断等服务,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
(三)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依托天全特色优势资源,利用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积极推行“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50人。建立创业培训实训基地,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组织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训辅导服务,不断提升返乡创业者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培育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开展创业明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优秀返乡下乡创业者、打造一批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企业、挖掘一批优秀返乡下乡创业项目和实体,集中展示我县返乡下乡创业成果,加大宣传创业典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五)加大创业资金支持保障。积极向上申请资金,提高创业补助资金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占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地方财政投入、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和财政贴息支持力度,优化银行金融服务,扩大返乡下乡创业融资规模,积极开展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建设。充分整合资金使用,利用农业农村、科技、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单位)的资金资源,大力支持返乡下乡创业。
(六)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县返乡下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并将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内容。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要按规定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本政策解读由天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