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主体:
为用好天全县兴业茶叶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项目资金,鼓励园区内经营主体走出去、拓市场,积极参加展示展销活动,请园区内经营主体按要求报送参展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园区经营主体范畴、实际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且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9月30日之间已经完成省、市内外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活动的,可申报对外参展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对外参展情况说明(时间、地点、展会名称、销售额等);
2.参展通知、回执、参展证等证明材料;
3.参展现场图片(展位、产品布展实景);
4.参展费用正规票据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佐证资料。
注:所有复印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确保全部资料真实完整。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主体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请于2026年10月13日之前将全套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天全县农业农村局3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我局对参展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项目资金相关规定办理补助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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