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全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08: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全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注重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医保业务信息,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及时将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政策做法、医保基金监管、财务预决算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布,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的服务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89条,通过医疗保障局业务大厅公示公告栏、LED屏公开信息累计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公开流程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完善规范标准的工作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坚持答复申请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提升依申请公开信息化水平。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同步更新医保领域相关政策制度,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信息制度管理建设。理顺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回应,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公开医保信息相关专题,方便参保群众按需查阅,扩大群众知晓面,采取发放医保宣传折页等方式向群众解读医保相关政策。今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平台建设,及时组织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政务公开专区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统一管理,在大厅入口显著位置设立医保自主查询服务专区,将天全医保、医保政策、办事指南、医药机构、异地就医、投诉举报等功能区纳入其中,与雅安市政府集约化平台互联互通,由大厅工作人员统一负责受理政策综合咨询,切实帮助办事群众解决在政策文件咨询、政府公开查询、依申请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规定动态信息最迟必须在事件发生2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随时公布。2023年,公开医保基金监管执法类、便民服务情况及2022年度决算等工作信息47条,及时公开我局工作进度、动态、特色亮点等工作。其中涉及重点领域信息,按月及时更新,完成迅速且完成情况较好;三是全面推进医保信息化工作建设,在医保业务大厅各窗口统一安装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群众可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办理医保业务,极大地缩短了办事时效,让群众享受到“数字医保”的成果。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严把信息审核关口

精密化提升医保信息监督保障能力,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各股室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及医保信息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的保密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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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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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知晓度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不足,群众知晓度不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互动不够紧密;二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还需要丰富。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等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二是以群众对医保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丰富群众可能会关心的医保信息公开内容。通过丰富种类、更新内容、加强互动等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民性,尽最大可能方便公众,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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