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天全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为全面总结、准确反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公布全县空气、水环境质量情况、县城饮用水及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计489条,内容涵盖了每日空气质量便民信息、环评审批、执法公开、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其中,发布每日空气质量动态信息355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62条;发布环评动态信息34条;发布执法监督公示信息32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3条,发布政策解读3条。

(二)严格规范,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服务。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部门、申请受理流程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公开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规范公开路径,正确选择公开栏目,规范填写各种要素信息,做到文本格式和公开程序规范。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签制度,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同时,加强对《条例》的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我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严把审核关,强化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未另行建设信息公开平台。由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持续加强公开专栏维护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按照公开栏目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相关信息数据同源、真实、准确。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指尖天全、手机平台等公开发布空气质量数据信息、环评信息、行政许可及处罚,涉及环保相关动态信息。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天全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细化工作举措,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这一便利功能,拓宽群众信息来源渠道,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及时更新环评审批、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公示信息,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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