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协议约定天全聚创之家中西药康泰堂药房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按照协议约定解除天全县聚创之家药房民心加盟店(个人独资)医保服务协议。现对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天全聚创之家中西药康泰堂药房 | 天全县建设路164号附10号、11号 |
2 | 天全县聚创之家药房民心加盟店(个人独资) | 天全县向阳大道向阳苑14、15号 |
公示时为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7日,公示期内,公众如有异议,可向天全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35-7227848。
天全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8月12日
主办: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股 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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