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全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7: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2022年,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聚焦重点领域、信息质量、公众关注、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扎实做好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天全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主要公开统计公报、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社情民意调查结果、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创新方法、精准发力,通过网站公布、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全社会主动公开经济社会信息并解读重要统计指标数据,同时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统计局通过天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发布了国民经济运行统计信息75条、机关工作动态65条,公开了部门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说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优化答复处理环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均予以公开,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统计数据等内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审签制度,2022年统计局未发生信息泄露和舆情事件。按照“重点信息主要领导审批、所有信息分管领导审批、股室具体人修改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外发布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2022年,统计局全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统计局将天全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布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提升统计数据及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安排专人,不断加强公开专栏维护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充分运用指尖天全等载体,对单位日常工作动态进行及时公开。严审信息来源,确保统计数据、统计动态等信息与市统计局、政务服务网等网站保持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审推。配备专业人员牵头负责审推一产、二产、三产、综合及住户调查统计、县级相关创建活动的统计信息,强化尽责履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建立信息网络。凝聚信息员队伍骨干力量,建立信息员队伍名册,各信息员每季度至少撰写报送3篇信息,确保信息保质保量发布。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敦促各股室及时上报更新信息,对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及信息质量差的信息员,视情况予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年终综合评价。2022年,未发生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统计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以及工作动态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但还存在几点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不足,二是数据分析解读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统计局将针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全面整改。一是深度挖掘统计数据价值,全面展示天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坚持“能发布尽发布”原则,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更好满足公众多样化统计信息需求。二是着力完善统计数据解读回应机制。加大重要经济社会数据精准解读力度,推进数据多元化解读,必要时提供主动推送服务和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解使用统计数据。三是多举措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强化写作,深度挖掘全局工作特色、亮点和成效,充分反映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推动全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强化培训,找准着力点,全面提升干部信息写作能力,培育更多的“写作能手”。强化审核,加强对信息的审核,守住高质量信息公开底线,对质量不高的信息不予公开,对质量高的信息予以多渠道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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