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6-01-30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2025年,天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以全省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为轴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确保整体工作推进平稳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更高水平迈进。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社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供销社服务“三农”、推进乡村振兴核心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信息公开。

2025年,天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照省政府部门官网中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行自查,并进一步规范“供销社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严格按照目录要求,聚焦供销社核心职能,精准划定主动公开范围,持续丰富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围绕供销社重点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同源同步。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条,其中:供销综合改革重点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度,我社未收到相关申请公开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调度,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收集、整理、报送、公开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数据同源;工作中,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严把信息报送关,严格实行信息报送审批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无泄密信息发生。2025年未制作、废止和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规范化建设。

天全县供销社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对单位基本信息、领导分工、股室职责等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分类规范,加强栏目间的信息关联度。对日常动态及相关事宜,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与供销综合改革相关的项目建设、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供销直营机构等服务“三农”的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直观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检测,责任追究方面,2025年我社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深度不足,聚焦供销社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的特色工作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信息仅停留在工作概况,缺乏具体数据和实施成效。

2.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线上发布,线下宣传和便民查询渠道较少,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提升针对性。梳理供销社核心业务板块,重点对“三农”服务、乡村振兴、“农资保障”等特色项目进行公开,公开农产品产销对接、基层社改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等工作的具体数据、实施步骤和工作成效,做到公开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更新。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拓宽传播渠道。在做好线上平台更新的基础上,利用乡镇基层社、农资服务网点设置线下信息公开查阅点,张贴工作简报和政策解读;结合农资下乡、农产品展销等活动,现场开展信息公开和政策咨询,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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