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核定天全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正式收费标准的函》(天人医函〔2021〕11号)收悉。根据《雅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天全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试行的实际情况,现就核定停车收费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停车设施收费区域、类别等须符合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规定,并具有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资格。
2.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标志和标线。
3.应具有电子计时设施实施或实施人工计时操作程序计费。
4.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并对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
5.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二、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1.收费标准:一小时(含)内免费停放;一小时以上至2小时以内2元/辆.次;2小时以上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辆.次。
2.减免范围和优惠政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综合执法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免费停放;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收取。对长期住院病人,医疗机构应考虑给予一定减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
3.坚持患者优先原则。医院配套停车场不得对非医疗服务对象提供停车服务;不得为职工划定专用停车位,职工车辆占用医疗机构配套车位需按上述规定缴纳停放费用;不得对外提供包月停车服务。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医院应在停车场入口等显著位置,按照明码标价和相关规定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并按税务等部门规定出具收费票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如上级部门出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其规定。
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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