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全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1-21 1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市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公安工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一)加大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对《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进行了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公安局新媒体矩阵共发布微博2232条,微信441篇;通过天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7篇,主要涉及警务动态,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及平安建设等内容。

(二)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按照《天全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方案,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国家、省、市级公安领域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开展系统及政府文件、规划编制方案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热点。2021年,我局未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丰富载体,拓展发布平台。以门户网站“县公安局”栏目信息公开为主,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等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组建由“天全警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天全交警”微博微信公众号组成的天全公安新媒体矩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群众推送工作动态、防骗常识、法律法规等内容,充分发挥了线上和线下多元载体平台的传播效应。严格审核信息来源,确保信息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网等网站保持数据同源。2021年,我局按相关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工作,及时清理注销新媒体账号17个,维护天全公安公开平台的权威性,保障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的渠道稳定性。

(五)加强监督保障。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关领导协同抓,政工监督室牵头揽总、相关所队配合的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全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县局政务公开时效、质量的监督。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线上+线下巡查整改”机制。针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错别字和错误表述等突出问题,组织各部门集中开展文秘培训工作会1次,不断提高行政文秘综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公安局持续聚焦群众关心关切,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公开还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只注重了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功能,忽视了政民互动。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强化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公开,及时公开已生成的政府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与群众实时开展线上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主办: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股 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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