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天全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我局历年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天全县税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今年以来,本着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我局继续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天全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结合税务法律法规变化、税费征管事项变动等实际情况,动态更新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情况。依托天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管理分局微信群、办税服务厅文件公开栏(板)、县局LED滚动屏等载体,主动公开新的操作流程、工作动态等,全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信息421条。由于新电子税务局的上线,新机制的建立,全年行政许可已大幅下降,全年需我局作出行政许可类事项共5项。作出行政处罚类事项94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保密审查办法》,结合我局创建的“枫桥式”税务分局,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泄密的事件。同时,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局要求主管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要与各部门主动联系、相互配合,要求各部门做好县局内、外网站的更新管理工作,督导并提醒机关股室、分局更新网站内容,对税企互动类项目的回复工作进行了完善,有效防止了回复不及时的情况发生。全年县局清理、集中公开以及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办税服务大厅、各分局管理微信群、QQ群等载体发布涉税政府信息合计约73次,不断拓展完善税务网站功能,加大与广大纳税人的互动交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要求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需定期自查,在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上,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最新要求的内容、文件等及时撤并、删除、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保密、监督保障工作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建立了网络舆情反馈处理长效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同时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公众的需求和人民的期盼尚存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多样化,创新意识还有待提高;三是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便民性还不足,信息发布的主动性还不够,信息质量不算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制度化的工作,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既要立足税务部门实际,同时立足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地方党政领导决策,紧跟发展大局反映情况、紧贴重大决策报送信息、紧盯社会稳定收集情报,负责信息报送人员应与县局税政、征管、法制等股室进行长期化的深度交流,了解政策发布、营商环境、征管服务、风险排查等方面的实时情况,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和加工拓展,发挥税务部门以税咨政、以税助政作用,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税动能”。

三是在加大培训、规范程序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和公开的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质量。同时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环节的程序,明确信息发布人员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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