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天全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天全县税务局立足税收实践,进一步夯实组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天全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按照文件要求,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天全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省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开展本单位自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数据严谨、格式规范,2025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信息185条。天全县税务局规范开展税务行政许可办理工作,2025年作出行政许可类事项共0项,作出行政处罚类事项466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天全县税务局按周梳理依申请公开板块待办事项,按时受理办结有关事项。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天全县税务局建立“信息撰写审核-领导审发-发布者审核”三级审核机制,严密内控机制,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质量防线依托动态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根据现实情况变化对可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对不再适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撤并、删除、更新。2025年清理、集中公开以及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天全县税务局重视网站运行和信息内容的监测,适时开展自查,做好人员岗位调整账号权限维护等工作。2025年充分利用政务中心LED大屏和各分局管理交流群等载体发布涉税政府信息合计约23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天全县税务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国家税务总局天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雅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保密管理,确保所公开信息都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照《条例》等相关要求,天全县税务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工作等相关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6

行政强制

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但还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较低;三是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开展常态化培训,组织学习《条例》,重点培训正面案例和舆情风险,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刻保持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清醒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强化内生动力和制度约束。

二是变“人找信息”为“信息找人”。推进宣传渠道多元化,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税企微信群、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宣传屏等渠道及时公开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普遍关心和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推动信息公开下沉,与办事服务深度融合,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

三是变“注重数量”为“量质并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标准化,明晰各类信息类别。进一步准确、完整、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涉税内容通知和最新税收政策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信息精确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性、规范化建设。在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股 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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