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公开领域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天全县人民政府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 | ||
2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 ||
3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 |||
4 | 政府采购信息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5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 | √ | √ | |||||
6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7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8 | 政府采购信息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9 |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集中采购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10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政府采购信息 | 中标、成交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11 | 采购合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12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政府采购信息 | 终止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13 |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14 | 社会救助领域 | 综合业务 | 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5 | 社会救助领域 | 监督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6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7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8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19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0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1 | 社会救助领域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2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23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4 | 临时救助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5 | 临时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6 | 审核审批信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7 | 养老服务领域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民政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8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司法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29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司法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30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司法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31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司法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32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33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34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35 | 就业领域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6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 | √ | √ | √ | ||||||
37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8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9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0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1 | 社会保险领域 | 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2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3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 √ | √ | √ | |||||||||
44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 √ | √ | √ | |||||||||
45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 √ | √ | √ | |||||||||
46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 √ | √ | √ | |||||||||
47 | 社会保险领域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事故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8 | 城乡规划领域 | 规划编制 |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 ||
49 | 城乡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 ||||
50 | 城市、镇详细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 ||||
51 | 农村土地征收领域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工作流程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5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53 | 农村土地征收领域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54 | 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55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56 | 农村土地征收领域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57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58 | 农村土地征收领域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59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60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配后管理 | 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 | 年审或定期审核家庭信息,含保障对象编号、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配租房源;套型;面积;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原因等。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61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自愿退出 | 原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原租购项目名称、地址、类型、套型、面积等;原享受补贴面积、标准等。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62 | 到期退出 | |||||||||||||
63 | 不符合条件退出 | |||||||||||||
64 | 违规处罚退出 | |||||||||||||
65 | 配后管理 | 租赁补贴发放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发放金额;发放年度、月份、日期;发放方式。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66 | 租金收取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应缴租金;实收租金;未足额收取原因;租金年度、月份;收取日期;收取方式。 | ||||||||||||
67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配后管理 | 租金减免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保障项目名称、类型、套型、面积;原应缴租金标准、现应缴租金标准。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68 | 腾退管理 | 腾退对象;腾退日期;腾退原因;实退租金。 | ||||||||||||
69 | 房屋维修 | 维修内容;维修标准;维修资金来源渠道;维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
70 | 保障性住房调整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调整前和调整后保障项目名称、类型、套型、面积等;不予调整原因。 | ||||||||||||
71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配后管理 | 运营承接主体管理 | 单位名称;获取运营资格方式;运营承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注册资金;服务范围;监督考核情况等。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72 | 办事指南 | 申请保障 | 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73 | 合同备案 | 合同范本;备案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等。 | ||||||||||||
74 | 申请租金减免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75 | 缴纳租金 | 租金标准;缴纳方式、时限;受理(办理)机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76 | 保障性住房调换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方式、流程;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77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自愿退出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方式、流程;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78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解读主体;解读内容;解读方式;解读时间等。 | |||||||||||
79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回复情况;公开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 | |||||||||||
80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1 | 评价结果 | 上级评价、表彰情况 | 上级对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通报、排名;获上级表彰、入围上级推广示范情况等。 | |||||||||||
82 | 社会评价情况 | 公众对保障性住房工作满意度评价。 | ||||||||||||
83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84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85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86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7 | 对象认定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场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88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9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 | √ | √ | ||||||||
90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1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2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3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4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公共服务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5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2.培训单位; 3.培训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6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2.组织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7 | 扶贫领域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扶贫开发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98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扶贫开发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99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扶贫开发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0 | 扶贫领域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101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102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人民政府 新场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3 | 年度计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人民政府 新场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4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天全县人民政府 新场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5 | 扶贫领域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人民政府 新场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6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人民政府 新场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7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人民政府 新场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8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天全县扶贫开发局 新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